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安文理学院教职工借款暂行规定》(西文理校发 [2014] 106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往来借款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及要求
1.已发生的借款业务,请各责任人在11月30日之前及时来计财处核算科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11月中旬以后,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手续。
3.各单位借款明细我们将定期发送至各学院报账员或个人,请大家按要求及时清理往来借款。
另请大家按照“科研经费到账认领流程”(在计财处网站“工作流程”中的“业务流程”处可下载)及时确认科研经费到账。
二、违反规定的处理
对于逾期未归还的借款,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处罚:
1.属于部门经济业务的借款,按逾期时间和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罚息,直接扣减部门公用经费预算。
2.属于个人事项的借款,年底从借款人的个人收人中扣还到借款全部归还止。
3.属于差旅费借款,将取消出差人的出差补贴。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