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办公用品(材料)的采购、发放、报销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严格规范办公用品(材料)的采购、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合理控制办公用品费用支出。
2.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本单位办公用品(材料)进行日常管理,做好采购、入库、领用登记手续。
3.办公用品(材料)采购,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做好计划和预算,凡在西安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不在该范围内的,坚持货比三家、公开透明、定期审核的原则,杜绝年底突击采购,采购一般应有二人以上经办。
4.各单位要规范办公用品(材料)领用手续,建立领用台账,厉行节约。领用者应妥善保管并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含材料)。
5.货款结算需通过公务卡或对公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6.费用报销时,应提供合规发票、办公用品(材料)验收入库单和办公用品(材料)发放清单。
7.以上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执行。
附件:1.办公用品(材料)验收入库单
2.办公用品(材料)发放清单
计划财务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审计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