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雁塔国税明德分局要求,2016年6月我校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请各单位自即日起,发生的经济业务活动开据发票时,若对方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务必要求开票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如下:
1.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2.纳税人识别号:610113750243474
3.地址、电话: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一号,029-88241512
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钟楼支行
5.账户名称及账号:西安文理学院(资金性质:科研费专户)
26145001040020186
计划财务处
2016.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