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或者单位价值没有达到固定资产的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资产属于固定资产。
(一)政府采购项目,需提供学校与供货单位签定的加盖“西安文理学院经济合同专用章”和“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专用章”的经济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图书入库单;固定资产入库单等资料。
(二)零星购置项目,单笔金额超过一万元,须附对方与学校签订的加盖“西安文理学院经济合同专用章”;经计财处和国资处签批的零星设备购置申请单;固定资产入库单等支撑材料。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西安文理学院计划财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邮编:7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