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2023年年终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3   阅读次数:

  根据西安市部门决算工作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财务决算准备工作,现将财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预算执行,确保在停止报账时间前形成实际支出。

  2.设备采购及基建维修类项目在财务报销前务必办理完工程审计结算、固定资产入账等手续。

  二、停止办理报账时间

  1.科研经费、公用经费报账日期截止到12月14日早上8:00,届时智能报账系统、网上劳务申报系统将统一关闭,不能再提交单据,18日早上8:00关闭自助投单机。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申报报销和票据投递等工作,若届时有未完成审批单据和已完成审批但未按时投递单据的,将全部退回,需在2024年重新网上申报。

  2.财政专项经费(项目编码以3开头)和水电气暖保障经费报账日期截止到12月20日。其中:12月14日早上8点以后的单据实行线下报销,报销单据需校领导签字的,请各单位自行办理审批手续。

  三、清理往来款

  (一)及时结清借款

  按照学校决算工作安排,各单位或个人因工作业务在学校计财处借款尚未还款的,请于12月15日前报账结清。计财处已将尚未还款的借款信息一对一发送借款人,请大家及时办理相关还款手续。因特殊原因逾期不能结清的,须向学校计财处出具书面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及时确认单位来款

  各单位应及时确认校外各类来款及到期的质保金。计财处已将截至11月20日还没认领的到账暂存款发布在计财处官网通知公告栏,请大家及时查看信息,办理相关认领手续。

  四、收入结算

  1.有收入来源的单位请于12月20日前到计财处综合收费科办理收入确认和入账手续。

  2.科研课题负责人请于12月25日前及时办理收入确认,以便计财处按时入账,逾期不再办理入账手续。

  3.按照学校《西安文理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发(试行)》相关规定,学住费收缴情况与二级学院年终考核挂钩,学住费收缴情况统计时间节点为2023年11月30日。

  五、票据清理

  1.12月16日起停止办理各类借票、领票、开票业务。

  2.已预借票据的单位和个人,请尽快联系对方单位及时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不能到账的款项必须于12月25日前追回已开票据,交计财处开票人员办理核销手续。

  3.各领用票据单位需将领用票据全部交回计财处,办理核销手续。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涉及公务卡还款的老师注意还款截止时间,在结账期后有未还金额,请自行还款,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2.报销系统事前审批正常开放,请有出差等业务的老师按要求进行事前申请。

  3.下年度报账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关注计财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22日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西安文理学院计划财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邮编:7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