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校园一卡通系统运行载体的校园卡的广泛应用,替代了多种证件和有价票证,发挥了身份识别和智能化的电子钱包的作用,实现了校内“一卡多用、一卡通用”的功能。
校园卡的使用范围
可以使用校园卡的系统包括餐饮消费系统、超市消费系统、图书借阅系统、门禁查验系统、车载收费系统、网络计费转帐系统、水控管理系统、实验室及公共机房管理系统、银行圈存系统等子系统。
校园卡的使用规定
校园卡由持证人随身携带,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校园卡损坏或者不能辨认时,应当及时更换新卡。丢失校园卡的应当及时挂失,并补办新卡。
作为在校人员的个人身份识别证件和消费卡,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果转借,卡务中心有权停止该校园卡的使用,所产生的后果由出借者本人负责。
凡是捡到他人丢失的校园卡时,请送交卡务中心。如果发生盗用他人校园卡的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师生在校内各单位办理相关事务时,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校园卡或者要求作为抵押,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纠纷、侵权使用等责任将由扣押单位承担。
校园卡的分类及办卡对象
校园卡分为教工卡、学生卡、临时卡三类。
教工卡发放对象为本校事业编制教职工、人事代理等非事业编制岗位聘任人员、高层次人才等。教工卡有效期为教职工人事关系在校期间。
学生卡发放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学生卡有效期与学制一致。
临时卡发放对象为学校临时聘用的人员。临时卡有效期为劳动合同终止当日。
来校访问、交流、讲学、作业等短期工作的校外人员或需要使用学校资源的,可以办理校园临时卡。该类校园临时卡有效期为相应的在校服务或工作时间。
校园卡的办理
校园卡办理审批采取“谁聘谁管谁负责”的原则,申请办卡人员的管理单位即为办卡的审批单位。
新进人员(含正式在编教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学校管理的临时聘用人员、高层次人才等人员)的办卡由人事处审批。
离退休职工的办卡由离退休工作处审批。
全日制本专科新生的办卡由招生就业处审批。
研究生的办卡由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批。
外国留学生的办卡由国际交流处审批。
来校短期工作、作业人员或需要使用学校资源的人员(含国内访问学者、国外访问学者、后勤饮食中心各档口、小卖部工作人员、超市工作人员、校企合作人员、外来基建人员、来校参加培训班的学员等人员)的办卡由上述人员的聘任或管理部门审批。
……
需要申领校园卡的人员须从学校计划财务处网页下载校园卡办理申请表,得到办卡人员管理单位同意后,持有效证件到卡务中心办理校园卡。
校园卡的使用
校园卡可在安装了校园卡终端的场所使用,同时受各子系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约束。
校园卡设有两个密码:查询密码和消费密码。查询密码是校园卡在进行查询所用的密码;消费密码是在圈存、消费及挂失时所使用的密码。
持卡人必须妥善保管消费密码。消费密码可由持有人在圈存机上设定。如果因消费密码遗忘等原有,持卡人应凭校园卡、有效身份证件到卡务中心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因密码泄露造成的经济损失,持卡人自行负责。
每个自然日累计消费金额不超过消费限额五十元的,不使用密码,若累积消费额大于人民币五十元(含五十元)的,必须输入消费密码。
校园卡持卡人可以使用现金充值、自助充值。采用自助充值的持卡人,到校园圈存机上使用任意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进行充值,实现银校转账,也可利用完美校园APP客户端、“新开普完美校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充值。
持卡人在使用校园卡进行圈存转帐、微信充值时需注意,因银行方面对账工作需要,每天23点至次日凌晨1时,不能进行圈存转帐、微信充值操作。
校园卡一般不得透支,如因技术处理等原因造成透支,校园卡务中心有权向持卡人追索透支款项,并冻结校园卡的使用。持卡人在清偿透支款项后,方可恢复正常使用。
校园卡遗失、被盗,应及时挂失。通过校园圈存机、完美校园客户端进行挂失;也可持有效证件到卡务中心挂失。
校园卡挂失后可持个人有效证件到卡务中心补办新卡。
校园卡卡自发卡之日起在有效期内,若无法使用,且卡面完好,卡务中心免费更换。
因损毁、遗失等补办校园卡时。在办理新卡时,收回原卡,余额转移到新卡中。
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借或出租,一旦发现校园卡使用者非持卡人本人,各终端使用单位有权扣留,并缴校园卡务中心。
校园卡延期办法
如果校园卡过了有效期仍需要使用时,需要办理校园卡延期使用手续。申请校园卡延期人员从计划财务处网页下载校园卡延期使用申请表并进行填报审批;
校园卡的注销
各类人员离开学校,包括教职工离职、学生毕业、外聘人员离职等,按离职、离校管理流程到各职能部门办理一卡通图书借阅、门禁系统、资金清算等功能注销手续,停止校园卡的使用。
遗失校园卡的管理
个人拾获校园卡后,可将捡卡信息发布在完美校园APP上或及时送交卡务中心,卡务中心在管理系统中进行捡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