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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9   阅读次数:

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雁塔国税明德分局要求,2016年6月我校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请各单位自即日起,发生的经济业务活动开据发票时,若对方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务必要求开票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如下:

1.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2.纳税人识别号:610113750243474

3.地址、电话: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一号,029-88241512

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钟楼支行

5.账户名称及账号:西安文理学院(资金性质:科研费专户)

26145001040020186

计划财务处

201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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