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2024年往来款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往来款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清理范围及要求
1.已发生的借款业务,请各责任人在11月30日之前及时来计财处核算科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未按期清理,请提供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和说明。
2.11月份以后,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手续。
二、对暂存款及时认领,办理手续
银行到账的各类暂存款,可在计财处公众号查询,请各部门关注,及时认领,暂存款查询流程如下:
教职工可进入计财处公众号,点击“查询缴费”--“来款查询”查看资金到账情况,根据资金性质,及时办理认领手续:
1.科研资金须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认领。
2.其他资金须填写“经费认领及立项申报书”,并持收入合同或其他相关资料到计财处办理认领手续。
三、3年以上未认领款项的处理
请各部门及时核查履约保证金等约定期限,到期及时到计财处办理支付手续。
截止11月底,对逾期3年以上未认领的各类款项,学校将按相关程序处理。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0月12日